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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未成年人委托他人购买游戏装备,能否要求退款?
作者:韩宇乔  发布时间:2024-08-21 15:42:50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十五岁的小凯委托朋友小新帮自己购买一套游戏装备,先后给小新转账三百元,但小凯并未收到任何游戏装备,小新却拒绝返款。小凯父亲得知此事,代理原告小凯将小新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经龙嘉人民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新父亲确认事实后已返还款项。


【法官说法】

小凯身为未成年人,他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及能力限制】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假如小新如约为小凯购买了游戏装备,小凯父亲是否还能追回此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案中,小凯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转款购买游戏装备的行为是否有效,需先确认此行为是否超出了一个十五岁未成年人正常的消费水平,与其年龄、智力是否相适应。如果三百元已超出其日常开销,则应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之后这一行为未得到父母的追认,故两人之间的委托合同自始无效,小新确需返还此笔款项。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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