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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警惕!出门在外,有些人的“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作者:杨博雯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6:13 打印 字号: | |

“他说他在纪委上班,家里有企业还有工程,他自己有私企,干包井的活……我俩聊了一段时间后,他说给我点钻井的活,我就相信他了,给他拿了十万块钱。”

“他说他是政府机关职员,自己家有钻井的工程,还有养殖业,因为自己是机关职员所以家里有工程的事让我保密。我俩认识后加了微信互相了解,他说可以和我结婚。过了一段时间,他说干工程需要钱,先后从我这拿了八万多块钱,说等工程款下来把钱还我,然后买房子我们结婚,我就信了。”

“他说喜欢我,想追我,我俩就加好友开始聊天。他说手头没钱,我感觉他条件挺好的,就借了他八千块钱,之后我就找不到他了。”

案情回顾:刘某冒充自己是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编造自己有工作、有工程、有企业等成功身份,提高个人形象吸引异性。在网络征婚平台结识多名被害人,骗取其信任并建立恋爱关系,而后以自己送礼、干工程需要钱为借口向被告人索取钱财,共计六十九万余元。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生活中,像刘某这样的犯罪分子有很多,他们不仅欺骗感情,还骗取钱财。在以往常见的征婚交友类诈骗中,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网络交友、相亲网站,编造自己“优越”的虚假身份,在与被害人进行几日的线上交流后,了解其需求,骗取其信任,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法官在此提醒,任何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面对自称有一定“身份”的人群,在未能核实对方身份之前切勿轻信,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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