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发生于七年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九台法院执行局与长春市拘留所管理教育大队实现了“双向联动”。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同村邻里关系,2017年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在申请人处借款本金500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该案于2020年在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沟通解决,其均不肯露面,该案件陷入僵局。
不久前,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为了避免“一拘了之”,执行干警在法院开展了近四个小时的和解工作,被执行人“油盐不进”,坚称自己没钱,要拘就拘。无奈,执行干警将其送拘至长春市拘留所。
入所体检等待过程中,拘留所民警在收拘大厅与执行干警聊起了各自的工作,对执行局日常高强度的工作表示理解和赞扬,并向执行干警了解了该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办理完拘留手续后,对执行干警说:“我们保持联系”。
被执行人宁肯被拘留也不还钱,是块难啃的“硬骨头”。法官还在准备拘留期满的后续措施的时候,执行干警接到了拘留民警电话,表示被执行人在所内认错态度良好,愿意积极履行给付义务。经过法官合议,领导审批,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双方当事人于解除拘留当日达成和解协议且当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
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经拘留所民警多次耐心与其沟通、不厌其烦释法明理,最终该案在长春市拘留所管理教育大队的协助下顺利执结。
院所联动是一项能够更好地促进执行案件进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型手段。接下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与长春市拘留所保持友好联系,加强加深贯彻落实院所联动,有效提升执行质效。最后,再一次向长春市拘留所管理教育大队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