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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力度不减 变卖玉米促进执行
作者:刘起君 周航宇  发布时间:2024-02-23 13:55: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拓宽执行思路,强化执行手段,排除困难,将查封被执行人的玉米脱粒贩卖,成功将执行款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在执行一起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杨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遂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玉米,但被执行人私自将查封的玉米出售且未将所得价款交到法院。本院后续对其采取了拘留12天的措施,解除拘留后被执行人仍亦不履行。为了案件能够顺利执结,本院再次现场查封了被执行人后续收割储存的玉米。

经执行法官姜明珠反复深挖细查过后,明确本案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现场查封的玉米。而这种农作物属于在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并且被执行人极有可能将查封的玉米私自出售,导致本案无法执行。要想打破僵局,只有将财产变现,才能防止被执行人屡次逃避执行。

经咨询被执行人住所地从事玉米收购人员后得知,当时的玉米收购价格是1.01元-1.02元每斤。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杨某所有的玉米以1.10元每斤进行脱粒变卖。

因查封玉米数量巨大,且天气恶劣,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专门为此次执行活动设立行动小组,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在执行法官姜明珠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做好现场保障,设立警戒标志。在执行现场的双方当事人、村干部、村民等人的见证下,提前联系的脱粒机器设备及工人开始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的脱粒工作,九台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杨某个人所有的玉米35263.2斤,执行回款38789.52元。双方当事人对玉米斤数及钱款数额均表示赞同。村干部及村民对此次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九台法院此次执行工作坚决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司法为民。

九台法院执行干警们在零下二十度的冰天雪地中,历经三个小时,对被执行人所有的玉米进行脱粒变卖,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切实地践行了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地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执结提供可能,从细节中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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