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高云淡,一早来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沐石河人民法庭,便看见一名男子带着三个孩子等在立案室。工作这么多年,立案的倒是每天都有,但是带着三个孩子来立案的还真不多见。我询问后得知,张某想和妻子离婚,妻子经常不在家,也不照看孩子,无奈之下只能带着孩子一起来法庭起诉。
三天后
我们通过张某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他的妻子李某,李某表示可以出庭,但必须把大女儿的抚养权给她,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我认真倾听李某的诉求,耐心劝导,并约定时间来到法庭共同商量解决此事。
一周后
张某和李某如约来到沐石河人民法庭,一同前来的还有张某的父亲和三个孩子。经过沟通,先由爷爷带着孩子在法庭休息区玩耍,我们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我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遇事要积极沟通,并将调解重点放在保护关爱孩子上,但李某仍坚持要大女儿的抚养权,双方一度陷入僵局。
此时,我想到调解室外的三个孩子,便询问双方,我们可以征求一下三个孩子的想法。张某也表示如果孩子同意,就不再勉强了。
为避免孩子们在法庭上紧张,我把孩子们和爷爷叫到大厅询问,“你们愿意分开吗?”孩子们异口同声的说“不愿意”。张某的父亲也说:“这三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相处得很融洽,真的不能分开。”
了解了孩子们的意愿后,我们继续进行调解,一方面以情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努力实现孩子利益最大化,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另一方面从法律、政策多角度释法明理,使双方充分认识到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张某和李某达成一致意见,不离婚。
半个月后
因为张某家离法庭很近,我们决定进行一次回访,看看过去一周时间,他们的想法如何。
一进屋,张某的父亲就热情的迎接我们:“太感谢林法官了,你的细心让这个小家没有散,孩子也能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太感谢了。”张某也说:“经过你的劝说,我妻子也对孩子更关心了,谢谢法官。”离开张某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想这可能就是作为法官的成就感吧!
作为法官,我们需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离婚案件往往伴随着强烈的情绪和复杂的关系,双方当事人可能会对对方存在偏见和误解。因此,我们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双方的诉求,不偏袒任何一方,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同时,离婚案件的审理并不仅仅是判决谁拥有财产或者抚养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帮助双方达成一种合理、公平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减少双方的伤害和矛盾,注重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