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一:打探案情
案件当事人刘某和某法院书记员小刘
刘某:侄女,我有一个案子在你们法院开庭呢,你帮叔打听打听我那个案子怎么判了?
书记员:不行,叔,你这叫打探案情,我们有规定,不能帮你过问。
刘某:问一下,啥时候下判决,这个没事吧。
书记员:不行,叔,我帮你问了我要受到处分的,判决书出来法院工作人员会联系你的,你耐心等一下。
情景二:受托请客吃饭
某法院法官老李、某法院书记员老王和某公司祝某
法官:等一下,这不是昨天我刚开完庭的被告某公司的祝总嘛?
法官:不好意思,我家里有点事,先走了。
情景三:查询公民信息
某法院执行法官助理崔某和朋友王某
王某:你们是不是可以查信息呀,帮我查一查我男朋友的银行卡信息呗!
法官助理:这可不行,我们不能随意查公民的信息。
法官助理:这可不是“小事”!这忙我帮了你,轻则我要被处分,重则我要被法院开除的,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统称为“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及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司法独立公正的因素,建立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法院人的“防火墙”“安全阀”和“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