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春阳人民法庭法官收到了一条当事人发来的感谢短信:“……您让我改变了对法官的惯性看法,您为我们的法院塑造了正义美好的形象……对您深表感谢”字里行间饱含对法官认真负责、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的赞许与感激。
原告某膨润土公司将厂房租赁给被告高某,高某在此厂房用其设备经营膨润土加工,后因被告高某入狱及疫情原因,该工厂进入停滞状态,原告某膨润土公司因被告高某未足额缴纳租赁费且厂房内还有被告高某购进的大型机器设备存放,租赁合同到期但无法向他人出租,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因被告高某为服刑人员,如何既要保障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又要兼顾公平和效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本案需打通的“任督二脉”。本案若机械判案不仅容易激化矛盾,且后续可能因厂房内大型设备的处理问题再次产生新的矛盾纠纷,而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仅能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还能为被告高某减少违约金的数额。承办法官经与监狱沟通协调,被告高某通过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决定由其妻子万某代理此案。
在第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原告某膨润土公司的负责人胡某认为被告方“得寸进尺”情绪激动,一气之下离开调解现场,后经电话联系,称被告代理人的态度使其极度不适,已入院治疗,无法回到调解现场,要求改天直接开庭审理。后办案法官经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平衡各种成本后,基本达成调解意向,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立即择期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被告方同案外人买受方到厂房查看设备并估价,在查看设备过程中因变压器的归属问题,双方再次发生争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此时,恰逢被告代理人万某的母亲病重入院,在双方对标的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因5000元至1万元差价无法达成调解,实在令人惋惜,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被告代理人万某不要因往返延吉与九台的官司错过与母亲陪伴的最后时光,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初步达成调解协议。第三次调解时,承办法官从吉林市办理完另案返回院里已近下班点,为能尽快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使得涉案仓库尽快发挥物的价值,决定加班进行调解,因通过电话沟通完毕调解方案,为减少被告代理人万某的诉讼成本,通过网上审理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都表示非常满意并以短信的方式表达对法官的感谢足以看出,以真谋、实谋、细谋的责任心办理案件,办在群众心坎上,群众是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下一步,春阳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求极致”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