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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借款引纠纷 刚柔并济促执行
作者:郝庆  发布时间:2023-08-08 16:03: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于某系邻居关系,2017年6月起,于某以家里扣大棚、子女结婚等事由,从李某处分五次共借走人民币75000元,半年后,五笔借款均已超过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李某多次催要,于某都以种种借口为由推脱、搪塞,一直未偿还欠款,故李某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被告于某自2018年每年给付原告李某20000元,直至给付完75000元欠款为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0年5月,李某向九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称于某已经迁往新址失去联系,且一直没有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姜明珠依法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且对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于某名下有工资账户,执行干警马上对账户存款进行冻结、扣划,迅速执行回款后划至申请执行人李某账户,2020年至2022年末共执行回款30000余元。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老伴一直在住院治疗需要照顾,执行干警始终秉持着“让当事人少跑路,执法人员多跑腿”的执行理念,与李某保持电话沟通,并奔波于社区、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于某的现住地址。由于被执行人于某始终拒接电话,执行干警前往于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姜明珠法官告知于某如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以及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李某最终将剩余执行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款项一次性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李某。

下一步,九台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融合,灵活运用执行手段,用法、理、情相融的执行方式,刚柔并济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在彰显法院公正执行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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