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为四级高级法官金凤鑫召开了退休座谈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辛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彬,执行局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个子不高,虎头虎脑,拎着公文包,田间地头跑。”三十五年来,金凤鑫法官的形象深深印在九台法院每一位干警的心中。座谈会上,金凤鑫法官深情回忆三十五年的工作经历,感慨万千。 “我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我只是想着把手上的案子办好,组织需要我到哪里去,我就到哪里去,我这些年在审判工作中度过是充实的,值得的。”手释案卷有离情,金法官眼角泛红,声情并茂,真切的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热爱、对党组关怀的感激,对同事感情的不舍。
“块块荒田水和泥,深翻细作走东西。老牛亦解韶光贵,不用扬鞭自奋蹄。”这首《老黄牛》是金凤鑫辛勤工作的最真实写照。干警们在会上纷纷回顾了和金凤鑫同志并肩战斗的美好时光,有祝福、有不舍,回忆满满,情谊拳拳。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彬表示,过去办案条件艰苦,老一辈法官对乡镇村屯的了解,是一步一步用脚量出来的,金凤鑫法官三十五年如一日,始终如一,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大家纷纷回忆起金凤鑫工作中日常的加班加点,对案件办理的一丝不苟,一致认为这种精神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和传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辛明代表党组对金凤鑫同志一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评价和高度肯定,并且祝愿金凤鑫同志身体健康,退休生活丰富多彩。同时,希望大家充分发挥老法官的优良传统和过硬作风,薪火相传,继续奋斗。
从风华正茂到两鬓斑白,从青春年少到花甲之年。金凤鑫法官把他最美好的时光全部奉献给了司法事业,将他最醇厚的热忱奉献给了九台法院。三十五年的审判执行生涯在一点一滴的时光中绽放平凡的光芒,岁月在流逝,记忆却永远闪光。
金凤鑫同志于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春阳人民法庭书记员、告诉申请庭助理审判员、土地庭助理审判员、民事庭助理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执行庭执行员、九台人民法庭副庭长、沐石河人民法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沐石河人民法庭审判员、执行局执行员。于199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2012年被九台区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标兵,多次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