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九台法院执行局吗?我是王某,我儿子还欠我一万多元的赡养费,我今年80多岁了,实在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了,我请求法院帮我要回赡养费。”
基本案情
2018年,申请人王某因儿子王小某拒不支付赡养费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小某每年向王某支付赡养费2000元,直至王某寿终。然而,王小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向王某支付赡养费,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今赡养费累计已达12000元,遂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姜明珠根据电话中申请人王某所提供的地址,立即带队前往被执行人王小某家中,要求王小某履行给付赡养费义务,但王小某以现在无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向王小某及其妻子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王小某及其妻子最终同意先支付给王某4000元的赡养费,并签订了一份内容详实的和解协议与还款计划,被执行人王小某也向法官保证会按时给付赡养费。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使得父子二人消除了心中的隔阂,化解了积怨,由最初的争吵转变为眼含泪水的温声细语。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九台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全方位、多角度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尽最大可能修复亲情,切实保障老人权益,使其能够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