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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有温度 双方握手终言和
作者:郝庆  发布时间:2023-05-11 16:51:53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付某在多年前系男女朋友关系,2012年,付某因生意需要向王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014年一次性给付完毕。但在2014年后,王某多次向付某索要欠款,付某都以借款时两人恋爱关系存续为由拒绝还款,多次躲避推脱与王某及其家人见面,数次交涉无果后,王某将付某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姜明珠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及线下查控,发现付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调查发现付某目前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且有能力偿还其债务,但付某却始终拒绝与法院联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付某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在送拘体检中发现付某已经怀孕,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决定暂不拘留被执行人付某。此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从说理、讲情、释法等多个角度进行调解,并告知被执行人付某如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反复协调、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被执行人付某最终答应履行义务,同意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15万元,王某放弃其他各项损失并承诺不再对付某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下一步,九台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行动诠释善意文明执行,坚持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充分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提高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彰显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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