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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买卖不合法 “笑”里藏“刀”需提防
作者:周佳熠  发布时间:2023-04-17 13:26:31 打印 字号: | |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略带甜味的气体,吸食“笑气”后,会给人一种欢乐舒畅的感觉。但是经研究表明“笑气”作为一种有轻微麻醉作用的气体,吸食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导致人体缺氧,长期滥用,将损害人体中枢神经、运动系统,给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近年来,我国出现大量不法分子将“笑气”作为新型毒品的替代品,压缩后注入小钢炮中,销售给年轻人吸食,危害巨大。目前“笑气”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经营者必须在取得《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方可销售。

典型案例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尹某、李某于2022年10月中旬,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贩卖“笑气”,二人以每罐6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并以每罐人民币80-130元不等的价格向姜某等多人进行贩卖,共贩卖492罐“笑气”,流水44801元,非法获利15281元。被告人姜某于2022年10月下旬,在九台区以80元的价格从尹某处购买“笑气”,然后以每罐110元至130元人民币价格向崔某、卢某、林某等人共出售297罐“笑气”,流水37118元,非法获利13358元。经检测,被告人非法贩卖气体的主要成分为一氧化二氮。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姜某、李某违反国家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尹某、姜某、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分别判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吸食“笑气”容易使人上瘾,其成分与毒品十分类似,一旦吸食难以戒掉,会对人体造成巨大伤害。希望广大市民要清醒认识到吸食“笑气”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做到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如发现不法分子贩卖“笑气”,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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