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反应、快速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车辆,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案情回顾
被告姜某、王某二人系夫妻关系,2013年因生意需要,向亲属原告张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借条,至今仅还款2000元,多年间原告不断向二被告催要剩余欠款,二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无奈之下,张某向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1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九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邓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并立即查封。近日,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称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随即组织干警出发前往现场。途中,恰巧遇见王某驾驶车辆准备去往某镇,在安全情况下警车拦停该车辆。经过对比车辆信息确认是已查封的王某的车辆,法官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劝其履行义务,但王某一意孤行,仍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偿还,遂依法将王某的车辆扣押。
在返回的途中,法官心中仍在思索如何妥善解决此案,化解双方矛盾,便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双方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便从情谊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出具还款计划并承诺会及时归还。至此,本案终结执行。
九台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