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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前置程序  “审执一体”高效为民
作者:周航宇  发布时间:2023-03-28 11:16:55 打印 字号: | |

为减少执行环节,提高执行质量、效率和效果,更好地完成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按照“积极探索和实践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的要求,将执行通知书嵌入判决书中, 案件用时不足48小时即顺利执结完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判决某运输公司立即赔偿原告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65776元,因某运输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经过

因本案判决书中载明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的相关内容,即向被执行人送达判决书的同时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无需再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立案执行后即可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姜明珠第一时间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工作人员反映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所在位置。姜明珠法官立即带队前往车辆所在位置依法对该车扣押并粘贴封条,对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用来偿还欠款。通过法官耐心释法劝导、巧用执行威慑措施,次日,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65766元并承担了执行案件所产生的执行费,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通过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能够全面加强审执衔接配合,助力解决执行“送达难”问题。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必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减少执行送达环节,极大地提高执行效率,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

下一步,九台法院将继续探索执行新模式,实践执行新措施,不断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全面促进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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