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天地 > 以案说法
【微普法】非法利益不可取 制售外挂被判刑
作者:宋奇峰  发布时间:2022-10-12 11:06:33 打印 字号: | |

周末闲暇无事,

本打算遨游在经典游戏的海洋,

结果在对局中被

使用外挂的对手无情击败,

而在对局结束时,

界面弹来了对手的对话框:

“兄弟,买挂吗?”

经典案例

周某同孙某在某网络游戏中嗅到商机,打算通过贩卖看完剧情的游戏账号牟利,为了提高效率,又联系了专门在网上倒卖数据的姚某进行外挂制作。最终,三人开发的外挂具备吸怪”“无敌”“技能无冷却”“自动拾取”“飞天”等正常游戏不具备的强大功能,却无法实现自动跳过剧情的功能,于是三人决定直接贩卖外挂进行分赃。

2021年3月某公司在运营中发现严重影响游戏平衡的此款外挂,遂向当地警方报案,经鉴定,该团伙出售各类外挂卡共计4万余张,获利共计人民币199万余元。

最终,法院依法以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孙某、姚某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其余涉案人员均已另案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想到此案例之后,我默默的取消了对话框,并向游戏官方进行了举报。

外挂不仅会破坏游戏现有的游戏规则与秩序,破坏正常玩家的游戏体验,还会携带木马病毒,存在着泄露使用者个人信息的风险。因此,呼吁大家停止使用外挂,从根源上杜绝制作和售卖外挂行为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郑钧元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