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8月12日上午8点,随着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大伟一声令下,执行法官韩泽洋带领早已集结待命的14名执行干警、4名司法警察迅速出发,驱车60公里,对长春市宽城区一处房屋实施强制腾迁。
2018年,九台法院审理原告于某和被告闫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一直怠于履行,原告无奈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韩泽洋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均用种种理由今日拖明日,明日拖后日。执行法官数次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闫某仍旧态度含糊,企图通过敷衍搪塞以拖延履行。执行法官遂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并进行评估拍卖。
由于该处房屋位于九台辖区外,距离较远,致使九台法院对各种突发应急情况处理不便,被执行人又表示拒不配合搬离房屋,腾迁难度较大。执行法官提前半月制定应急预案,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和各类应急,并提前联系好医生和急救车辆,对可能发生的任何情况都做出了充足准备。抵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妥善组织干警各司其职,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主动配合。在执行法官的充足准备和双方当事人的配合下,仅用3小时就完成了涉案房屋的腾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