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天地 > 以案说法
【微普法】人肉占车位是否合法?
作者:田玥鑫  发布时间:2022-02-17 13:46:00 打印 字号: | |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道路逐渐变得拥堵,停车也逐渐变成了让车主“头疼”的事情,繁华路段和商场更是一难求,甚至出现了占车位的现象。

近日,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发生了一场人肉占车位的闹剧。一女子和同伴“人肉占车位”,对方强行开车进入车位,女子和同伴被车顶得连连后退愤而报警。

遇到人肉占车位时,有的司机选择直接离开寻找下一个车位,也有一些司机选择了争辩、强行停车、甚至出现双方大打出手的情况。那么,人肉占车位到底只是不道德行为还是真正的违法行为呢?

人肉占车位对其他车辆来说是不公平的行为,同时也对公共资源造成了侵害和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的自愿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必须尊重其他民事主体的自主意志。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还受到民法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原则等基本原则的约束。这些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民事活动时,要公平治理、诚信守信、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双方出现了争执,甚至更恶劣的行为,则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占车位也会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隐患,也会使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骤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郑钧元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