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出正月都是年。”同学朋友聚会,难免想打牌放松一下。娱乐当然可以,但是一定不能赌博!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春节期间聚众赌博的案件,被告人刘某等五人组织多名赌客以“推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刘某负责提供赌博场所、赌博用具以及分红,以每天200元价格雇佣周某、武某等人为其放哨,以每天200元价格雇佣丁某为其接送赌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赌博罪,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贰万元。
以案说法:
《刑法》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赌博罪,即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即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