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每当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家家户户都会贴春联,放爆竹,辞旧迎新。那么,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法律小常识,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李在网上看到“加特林”烟花燃放效果特别好,想通过邮购的方式购买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马爷爷特别喜欢热闹,想在除夕家族团聚的时候举办一场大型的焰火晚会,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刘阿姨所在的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刘阿姨为了让女儿开心,偷偷购买了烟花爆竹燃放,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新年好,佳节到,安全知识要记牢。
不聚集,莫乱跑,有事外出戴口罩。
进出省,先报告,检测隔离不能少。
过新年,放鞭炮,注意安全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