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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离婚拒付抚养费 温情释法解心结
作者:姜明珠  发布时间:2021-05-14 08:45: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姜明珠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开导,促使被执行人孙某主动履行婚生女抚养义务,为申请人李某和孙小某母女追回被拖欠了近十八年的抚养费。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孙小某。2003年,双方感情破裂,诉至本院离婚。本院判决婚生女孙小某由李某抚养,孙某需每年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孙某未予履行,2003年至2021年间李某独自负担孙小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2021年,孙小某被确诊患有精神疾病,高额的治疗费用,让母女俩的生活更加拮据。同年3月12日,李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考虑本案时间跨度长、申请执行人生活难以维持等情况,执行法官姜明珠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刘某某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3月30日,被执行人孙某被传唤至法院,“她是你的亲生女儿,你就这么狠心看着她遭罪”姜法官通过讲事实、摆道理,不断对孙某进行说服教育,同时也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情与法的结合,打动了孙某冰冷的心,孙某同意并支付了女儿的抚养费,该案圆满执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九台法院始终心系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力度,彰显司法温度,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过程中,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统一,实实在在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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