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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法有力亦有度,温情执行暖人心
作者:梁馨予  发布时间:2021-04-14 15:39:18 打印 字号: | |

雪融寒去, 春风送暖,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诉讼请求后,为尽快帮其办理案件,执行四庭法官金凤鑫迅速做出任务部署,带领工作人员前往位于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头道村的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工作。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都某在韩某处承包鱼塘但未按时交付鱼塘承包费、租金及欠款,都某于2018年、2019年与韩某签订承包合同,2020年都某在未与韩某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应将鱼塘返还,未予返还,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给付韩某,未予给付。因韩某去世,韩某的妻子(继承人)、韩某的儿子、韩某的女儿向本院提起诉讼,判令都某立即给付2018年、2019年的鱼塘承包费、租金及欠款,并偿还租金同时将鱼塘也恢复原状,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金凤鑫到达现场后,努力找寻法、理、情的平衡点,耐心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沟通,稳定双方的激动情绪,最终被执行人都某同意十日内归还鱼池恢复原状,并将自2020年1月2日起到返还鱼塘之日止的租金按每月1500元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案终结本次执行。执行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向金凤鑫法官及工作人员表示非常感谢,此次执行使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执行温度”。

大爱无疆,法亦有情,给执行多一点温度,以公心和诚心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公约数”更能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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