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遗产继承方面会出现这样一类问题,有的人死后没有亲属,那么他的遗产要如何处理,是不是谁都可以得到呢?比如,某村村民甲去世后,留下三间砖瓦房,由于甲既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亲属,因此无人继承,邻居乙将其占有,并称自己是甲的邻居,因此享有此房屋的所有权,乙的认识正确吗?显然乙的观点是错误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共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所以,并不是无人继承的遗产就可以随意继承。具体到上面的案例,由于村民甲的遗产既没有法定继承人继承,他也没有立遗嘱将其赠与别人,因此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由于甲生前是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因此其遗产应当归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