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它看似遥远实际却和每个人息息相关
初入小学校园
我们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理想
步入初中校园
我们懂得少年强则国强的深刻含义
走进高中校园
我们感怀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家国情怀
升入大学校园
我们得以领悟横渠四句的鸿鹄之志
学生时代我们的所思、所想、所悟
都伴随着强大的守护
这份守护是宪法赋予我们的
让我们安心的接受教育
让我们振奋于人类文明的光辉闪耀
请记得作为学生
你在宪法精神的照耀下
方得潜心致学
值此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
让我们积极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宪法!
宪法小课堂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