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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作者:王溪  发布时间:2020-10-27 13:29:04 打印 字号: | |

20201027日上午,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九台区人民检察院诉九台区自然资源局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简要案情

长春市九台区李家村采石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于2011年至2017年非法占用集体林地22826平方米,所占用林地属省级公益林。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于201859日与经营者共同确认边界,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利用卫星定位仪(GPS)对确认现场进行实地测量,与2011年林图对比,长春九台区李家村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面积约36530平方米,林地植被已遭到破坏,改变了林地用途。20191015日询问长春九台区李家村采石有限公司现任厂长王某,得知该石场现已被关停,并已由王某自行恢复部分林地,自费种植约1000平方米的云杉营养钵苗,但仍有35530平方米受损林地未得到恢复。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被非法占用破坏的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或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

本次庭审采取4+3”大合议庭模式,由副院长赵辛明担任审判长、3名陪审员与3名审判员组成7人合议庭。庭审紧密围绕植被恢复情况,恢复范围等问题紧张有序开展,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们将立行立改,依法履职,尽快恢复受损林地植被,最大限度确保植株存活率,促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当天出庭应诉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届自然资源局的领导班子对植被恢复问题高度重视,希望可以在植被恢复中确保好存活率,完善监督机制,为守护好九台的绿水青山、促进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自然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前提,也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九台法院作为司法审判职能单位,将继续为促进各方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力量的协调、沟通、配合,为促进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关注,为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法律小贴士: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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