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民法典承载着几代人的梦想、努力和探索。它既是民事权利的保障书也是公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既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也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进入民法典时代,当事人遇到矛盾纠纷后该怎样处理呢?
诉讼服务中心准备了一份小贴士,详细讲解怎样立案…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1、原告主体不适合,简单来说就是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不予受理。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被告的不予受理。
3、对于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不予受理。
4、重复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次,案件要属于本院管辖
九台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九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宅基地纠纷、医疗纠纷、公示催告、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申请执行案件。
最后,前来立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一)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
(二)原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三)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相关证据复印件。
2020年1月1日起,这部7编1260条的民法典将正式施行,在此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将以“学好”作为前提和基础,“用好”作为目标和责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精通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民法典时代诉讼工作新的机遇和挑战,展现九台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