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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浅析《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作者:李哲  发布时间:2020-06-09 08:50:44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下午3时,随着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颁布,“离婚冷静期”一词也上了热搜。那什么是“离婚冷静期”,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中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规定了两个“三十日”,有人对“离婚冷静期”存在不同的声音,认为它破坏了婚姻自由。当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虽然这里设置了可以“反悔”的三十日,但是离婚自由依然是被法律保护的。

作为一名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每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离婚纠纷案件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而我国的离婚率也在逐年攀升,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设立“离婚冷静期”作用凸显。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并不是我国独创。而是有外国立法作为参考依据的。很多国家为了避免冲动离婚,通过在离婚手续中规定一定的冷静期,给想离婚的夫妻以一定的时间慎重考虑。比如:美国的普通离婚程序中,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离婚手续才会办理完成,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英国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作出离婚声明后,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后,如果离婚申请人和当事人都认为婚姻无法维持,才准许离婚;韩国为遏制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在2005年推出了“熟虑期”和义务调解制度。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妇如有子女,必须经过3个月的“熟虑期”,如无子女,则“熟虑期”为1个月。

那么,对于“离婚冷静期”这一新规,我们应该怎么去做呢?

一、理性面对结婚与离婚。婚姻关系是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于一体的法律关系,而离婚涉及的不仅是人身关系,还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所以对于个人、家庭有重大的影响。

二、并未剥夺离婚自由的权利。“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除协议离婚外,《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表示,对于离婚的救济,法律新增了更明确的规定。

三、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论是初婚、还是二婚,在家庭生活中,都给自己和对方更宽容的态度和更愉悦的氛围。希望大家不要辜负立法者内心的期望和善意,法律保护的婚姻自由不是儿戏,而是对于每一个人都更重要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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