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九台法院执行干警二十余人冒雨开展房屋腾迁行动,历经五个小时,顺利将案涉房屋清空,并交付给申请人。
双方当事人系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2019年经法院判决,确认了被执行人返还房屋的义务。因被执行人拒不腾迁,申请人向九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金凤鑫接到案卷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仍多次表示拒不搬出。随即执行法官金凤鑫张贴了腾迁公告,督促其搬离。到期后,屋内仍有人居住,经合议庭合议,最终决定强制腾迁该房屋。
为确保腾迁工作顺利开展,执行干警多次走访现场进行考察,对此次腾迁工作进行了充分的研判、部署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由分管院长赵辛明总指挥,副局长张大伟、执行法官金凤鑫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宣教、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配合腾迁执行活动。
在腾迁现场,被执行人多次干扰、阻碍法院清点行动,执行法官金凤鑫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向其阐明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积极意义。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当场表示自行搬离,主动配合法院腾迁工作。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迁出房屋,将案涉房屋交付给申请人。
此次腾迁活动,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有效打击了抗拒执行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