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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你知道签订合同时如何约定管辖法院吗?
作者:王韬蔺  发布时间:2020-04-10 14:44:34 打印 字号: | |

日常生活中,为避免纠纷,寻一份保障,大家往往会选择签订书面合同。但即使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义务,还是会因为忽略细节碰上一系列的合同纠纷,比如当合同发生纠纷时究竟该约定向哪家法院提起诉讼呢?本文将介绍签订合同协议管辖法院的正确姿态。

案例介绍:

2017年7月18日,原告上海某人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猎头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上海某人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被告违约,双方引发纠纷,原告遂向其所在地法院上海市J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被告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都在北京市C区,故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北京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猎头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且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载明原告为乙方,原告据此向其所在地法院即上海市J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无不当,故对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予采纳。

合同纠纷协议管辖需要关注:

1、只有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2、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应当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3、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4、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当事人协议管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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