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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力深化“诉源治理”
作者:韩斯  发布时间:2020-05-11 14:59: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九台法院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体系建设,将“诉源治理”作为破解工作难题的切入点,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为有效缓解诉讼压力的日益加重,经我院党组认真研判,于2019年9月决定抽调一个优秀民事审判团队到诉讼服务中心,从诉源解决案多问题。在原有民事诉前调解团队基础上增加两名员额法官,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3人组成的调处团队,主要办理诉前调解、速裁快审以及对其他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工作,鼓励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在立案前将矛盾纠纷化解。自调处团队成立至今,共成功办理民事案件983件,我院“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枫桥经验”在九台落地生根,确保“三调对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在九台区政府的领导下,九台法院同九台区司法局沟通协商后,共同决定将九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该调解委员会由11名九台区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办理各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每个人享有独立的调解权。当事人来到我院起诉时,首先由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员负责接待,导诉员在具体了解每位当事人的纠纷后,如认为该纠纷适宜由调解委员会先行进行调解,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其引导至调解委员会转由调解员进行接待、调解,如案件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任一方当事人均可申请我院调处团队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如调解不成案件转入诉讼程序。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多方面考虑当事人的诉求,针对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梳理后,以委托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既注重解纷机制的联动,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院案件受理数量,缓解了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了诉源治理目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力深化“诉源治理”,我们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郑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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