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宪法精神。
宪法的历史沿革
1949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具有临时宪法作用。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被称为五四宪法。
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全国人大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为什么设立国家宪法日?
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观念
为何选在12月4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中国现行的宪法正式实施。
现行宪法的结构是什么?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看似距离我们生活有些遥远,但其实从出生那一刻起我们就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了宪法赋予我们的人格权。到了适学的年龄我们又拥有了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在教育中了解到祖国的国旗、国歌、国徽。18岁成人之后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享受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大学四年间,有人热衷校园社团,也有人喜欢钻研学术,还有一些同学填写了应征入伍申请,选择成为一名军人。可以说,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宪法》一路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