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厅字﹝2017﹞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加强对员额法官的动态管理,科学配置我院法官员额资源,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院近期开展了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
员额法官选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公平正义原则、省级统筹原则。九台法院党组结合实际,制定补充员额法官实施方案,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报名人员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表现进行了考核。通过民主推荐、业绩考核、征求意见等程序,有效地推进了工作进度。按照考试、考核分数排序,我院拟补充6名同志入额,候补1名同志入额,将从符合条件的未入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5名中产生,确定的1名候补员额法官,当自然减员出现员额空缺时,从候补员额法官中依次递补。
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我院审判质效,有利于促进法院高质量发展。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正在省法院精心组织下有序进行中,院党组近期将研究决定入额法官人选,办理法律职务任免、法官等级评定、工资核定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