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名刑事法官,在基层法院专门审理刑事案件的那种。褪掉那些执掌公平正义的光环,我和你一样只是个上班族——在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里实现自己的价值。
六点半闹钟响,睡眼惺忪刷牙洗漱,妻子还在熟睡,不叫她了,这两天忙儿子的事辛苦她了。
七点半,准时开工,法院门前已挤满了涉及各类案件、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来到办公室,想着在上班点前,把桌上这及我半身高的四十八本卷宗,静心地看一看,今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八点半,庭室的同事们也都陆续来到各自的办公室,开启一天的繁忙工作。今天约好来调解的当事人还在路上,家离的都挺远的,等一下他们,过来一趟也都不方便。
九点,双方终于都到了。调解室因为这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调解,气氛变得有些紧张。在我交待完基本情况后,双方当事人开始了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十点,在来来回回的辩论中,双方都有些争累了,关于赔偿的争论,也从被告人家属拒绝赔偿变成了同意赔偿5万元,可仍与被害人要求的8万元有着不小的差距。在双方争辩无果下,我和助理开始分别做起双方的工作。可当我告知被告人家属如果不能达成和解,被告人很难能够判处缓刑时,被告人父亲随即拍桌子大喊:“你什么意思?你在威胁我们?明明是他们先动的手凭什么判我儿子?什么叫不和解很难判缓,你不就是收他们钱了嘛!你爱怎么判怎么判,等你判完,我一定要到北京告你,国家怎么能让你这种人当法官!”看着这个人大吵大闹的样子,我想起了“我这种人”为了这个案子去了多少地方、加了多少班,不是因为被告人妻子已经怀孕,我怎么会反反复复的劝说拒绝和解的受害人参与调解?一瞬间的空白之后,理智战胜了我,压制住内心的委屈和不满。最终,在多轮三方拉锯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十一点半,吃着工作餐,虽然抵制了饥饿,但心里突然有些酸涩。要是最终不能和解,原、被告这两个家庭将遭遇怎样的变故?看来自己的调解功力还是要加强呀!
十二点,拖着疲惫地身子回到了办公室,惯性的斜靠在椅子上。
下午两点,在结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庭审后,带着助理一同前往看守所,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以后可别讲什么兄弟义气,不要再和别人去打架了”。看这和我儿子一般大的王某,略带责备的说了一句。王某母亲早逝,父亲长期外出务工,一直和年事已高的奶奶一起生活。因为所谓的“义气”,参与一起斗殴中,但因为主动投案自首且情节较轻,遂处以缓刑。
两点半,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带着王某离开了看守所。走出厚重的大门,看见早已等候多时的奶奶、父亲,这个黑瘦的孩子再也无法克制那倔强的伪装,在奶奶的怀抱中放声痛哭。看着孩子真诚、悔过的泪水,不禁有些感慨,这就是我工作的价值,这就是法律的意义所在!
三点,直到我离开的最后一刻,这孩子都没有松开紧握奶奶的手,相信他从今以后永远都不会松开。
三点半,再次回到“文山卷海”中,不禁苦笑,却马上振作精神,一定不能错过任何案件细节,这可牵动着数十个家庭呀!
七点半,“顺利”的起草了一份审理报告,看了看时间,今天的战斗该结束了。灯光映衬下的法院总有让人驻足拍照的欲望,算了吧,她还在家等我呢!
九点,带着对晚餐的回味,拿出才看完三分之一的《法学阶梯》。知识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那些书有多么厚,内容有多么晦涩难懂,作为法官,必须啃下来。
十一点,睡觉。手机放在枕边,如果半夜当事人没有给我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我能睡到闹铃响。
我,一名刑事法官,这就是我的一天,紧张、忙碌却充实、快乐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