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九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才巨伟担任审判长,与丁忠敏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发回重审案件。
该案原告张某某于2016年2月26日在被告九台区某诊所处就诊时,被告诊所负责人为原告注射了胶原蛋白线,后原告伤口肿胀并化脓感染,原告认为被告应赔偿其损失。2017年11月14日我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上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2日将此案发回我院重新审理。
才巨伟副院长受理案件后,多次找到原、被告双方,认真了解案件经过,并听取双方意见。庭审中,经才巨伟副院长主持调解,被告九台区某诊所一次性赔偿给原告张某某6万元,并且当庭履行。经过了两年的治疗、一年的审理,案件得到了最妥善的处理,将伤害及损失减小到最低,圆满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实现了司法实践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促进、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