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10月28日,九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才巨伟带领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法官到九台实验高中,对被告人杨某、史某、叶某等十四名学生聚众斗殴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杨某在2015年10月14日16时许在九台实验高中大门东侧,纠结史某、叶某等二十余人将本校三名学生打伤,其中四人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一人面部损伤构成轻微伤。九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等十四人目无国法,聚众斗殴,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十四名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后认罪和悔罪态度较好,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判处被告人杨某等十四人缓刑。面对一审判决结果,十四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无异议,不上诉,同时向同伴、家长和老师致歉,向学校和法院表示感谢。
宣判后,九台法院副院长才巨伟结合该案,就聚众斗殴罪及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再次犯罪的严重后果向青少年进行普法宣讲,勉励学生努力学习,加强自我修养,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增强法律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呼吁家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时刻提醒和监督孩子,关心爱护他们,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动向和行为;希望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关注学生心理成长,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针对本案中反映的学生法律知识薄弱、缺乏自律意识的情况,才院长表示在以后工作中,法院将继续结合实际情况和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希望家长、学校、社会能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帮助他们顺利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共同承担起对青少年教育的责任。
实验高中在校的领导,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全程旁听和参与开庭。